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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6日,泰国内阁批准了劳动部提交的关于推迟实施员工福利基金(EWF)缴费制度的修正案,将生效日期由2025年10月1日顺延至2026年10月1日。
截至今日(2026年7月7日),政策过渡期已进入最后85天的倒计时阶段,在泰经营主体应合理规划合规路径,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缴费体系的适配与落地。 盈天东南亚将详细梳理制度的核心条款、适用范围及准备流程,助力企业及时完成系统调整与流程部署! 泰国雇员福利基金(Employee Welfare Fund, EWF),泰文原文为กองทุนสงเคราะห์ลูกจ้าง,旨在当雇员离职、死亡,或因雇主无法支付工资、补偿金及其他劳动法项下应付款项时,为雇员提供一定的经济保障。 根据《规定雇员福利基金雇员储蓄金及雇主缴纳金开始征收期限的皇家法令 B.E.2568》(已由泰国皇家公报公布),自2026年10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企业需要履行申报、扣缴和缴纳义务。 雇员申请条件 自愿辞职或退休 无遣散费的裁员(如严重不当行为除外) 员工死亡(支付给指定受益人) 其他由EWF委员会规定的情况 与其他保障福利的本质区别 社会保障基金(SSF):提供医疗、失业、养老金等长期保障,企业支付员工基本工资的5%,员工个人承担5%,政府支付额外的2.75%。 公积金(PVF):属于自愿设立的储蓄计划(2%-15%工资),若员工已加入PVF,则无需缴纳EWF(需申请豁免)。 适用企业 所有拥有10名及以上员工的私营企业(不论员工是全职、兼职还是临时工)。 缴纳比例 违规后果 处罚金:未按时缴纳将面临每月5%的处罚金 法律处罚:未提交表格、未报告变更或提供虚假信息,可能会面临最高10,000泰铢罚款或最高6个月监禁 评估公司资格 检查企业是否符合强制条件,审查现有PVF或其他福利保障是否符合豁免标准。 申请豁免(如有) 若已有PVF,提交申请至劳工保护与福利部,附证明文件(缴纳记录、员工名单等)。 准备扣缴系统(目前未出,需等通知) 配置工资扣除与申报功能,确保次月15日前完成缴纳,并准备SorkorLor.3表格(แบบ สกล.3, สกล.3/1)及员工薪资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