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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产地证是由出口国官方机构或授权机构签发的文件,用于证明货物的生产、制造或加工地,是国际贸易中重要的清关和关税优惠凭证,其核心作用包括: 关税优惠:在自由贸易协定(如RCEP、中国-东盟自贸区)下,进口国凭此证给予关税减免。 清关必备:作为进口国海关核定货物原产地、征收关税及实施贸易政策的依据。 贸易合规:防止虚假申报。 优惠原产地证(PCO) PCO适用于符合自由贸易协定(FTA)规则的产品,可享受进口国的关税优惠。 Form E(东盟-中国FTA):适用于马来西亚出口至中国或东盟成员国的商品。 Form D(东盟内部贸易):适用于东盟国家之间的贸易。 其他区域性证书:如东盟-日本FTA、马来西亚-韩国FTA等。 非优惠原产地证(NPCO) NPCO适用于没有自由贸易协定(FTA)支持的贸易交易,虽然不能享受关税优惠,但在国际贸易中仍然起到证明产品来源和质量的作用。 申请方要求 已向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注册的厂商、出口商或贸易商。 产品要求 需要提交生产许可证、产品目录、生产流程图等; 满足不同FTA下对具体出口产品的要求,如35%/40%本地原料(需进行产品成分分析后,对应目的国的FTA要求); 满足特别法令。
成分分析定义,图源:MITI
成分分析流程,图源:MITI
申请方要求 必须是已向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注册的厂商、出口商或贸易商。 产品要求(三选一即可) 产品在马来西亚制造,并100%使用马来西亚本地原材料制造; 产品在马来西亚境内经过加工或制造后,HS编码前六位发生变化(要求商品在加工过程中发生了实质性的改变); 产品在马来西亚制造,至少含有25%的本地原材料成分。 马来西亚出口商可以通过国际贸易和工业部(MITI)申请PCO或者通过马来西亚国际工商会(MICCI)申请NPCO。
CO申请流程图,图源:MITI
确定资格 分析产品是否符合目的国或特定贸易协定要求,以确定是否有资格获得优惠或非优惠原产地证书。 收集材料 需准备与产品生产、加工、制造等相关的文件和资料作为申请依据,应确保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填写申请表 根据所选的原产地证类型,填写相应的申请表。 申请表中通常包含商品的基本信息(如品名、规格、数量等)、生产过程描述、原材料来源说明等内容。 提交申请 填写好的申请表及相关文件资料提交给马来西亚有权签发原产地证的政府机构; 提交方式:邮寄、电子邮件或在线申请等。 审核与签发 发证机构将对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主要包括商品生产过程、原材料来源以及文件资料的真实性。 必要时发证机构还可能进行现场核查或要求申请方提供进一步的补充材料。 一旦审查通过,发证机构将签发原产地证并加盖官方印章或签名以正式批准申请。 领取证书 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发证机构领取原产地证或通过指定的方式接收电子版证书。 领取后应仔细核对证书上的各项信息确保其准确无误。 具体材料如下: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证明企业的合法身份和经营资质。 商业发票:详细列明出口货物的数量、价格、规格、型号等信息。 装箱单或提单:证明货物的包装和运输情况。 产地证申请表格:包含货物的详细描述、原产地信息等。 其他辅助材料:根据货物的特性和进口国的要求,可能需要提供产品检验报告、加工工序证明等其他辅助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