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站式海外投资咨询服务
协助企业跨境投资更便捷
1月19日,乌兹别克斯坦总统米尔济约耶夫签署法令,为本土生产商推出重大关税优惠政策,正式取消82类工业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进口关税。
据悉,这些关税优惠曾于2021年10月实施,至2024年1月1日结束。时隔两年,零关税政策得以延续。 根据乌兹别克斯坦总统米尔济约耶夫1月19日签署的法令,新一轮关税优惠政策具有明确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政策期限 自即日起至2027年1月1日,为期近一年。 覆盖范围 82类工业原料和半成品,主要包括化工产品、染料与试剂、聚合物与塑料、纺织原料及部分技术材料,完整名单如下: 政策目标 通过降低进口成本,支持本土制造业,尤其惠及纺织、化工、塑料等行业的中下游企业。 政策背景 在了解此项特殊政策的同时,整体把握乌兹别克斯坦的关税制度框架也显得尤为重要。 主要类型 乌兹别克斯坦遵循世界贸易组织(WTO)规定,关税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最惠国税率:适用于与乌签订贸易协定的国家 普通税率:适用于无贸易协定的国家 特殊税率:适用于临时进口、加工再出口等情形 最惠国税率 部分常见商品的最惠国税率示例如下: 纺织原料:约5%-10% 化工基础产品:约5%-10% 电子产品:约0%-10% 成品服装:约15%-20% 汽车零部件:约10%-20% 对于计划向乌兹别克斯坦出口或在该国开展生产的企业,除了关注关税政策,还需了解其清关要求与流程。 关键文件 部分商品进口需提前申请许可或证书,例如: 进口许可证:适用于农产品、药品等特定商品 卫生与植物卫生证书:针对食品、动植物产品 放射性物质运输许可:由原子能委员会审批 危险品运输许可:需向紧急情况部申请 主要流程 预备阶段:确认HS编码、进口限制,必要时委托清关代理 文件准备:备齐报关单、发票、装箱单、原产地证明及特殊许可文件 申报与审查:货物抵乌后向海关申报,接受文件审核与货物查验 缴纳税费:按海关核定金额缴纳关税及其他税费 货物放行:凭放行通知提取货物 乌兹别克斯坦此次关税调整,不仅是短期成本减免,更是其推动工业化、提升价值链地位的战略步骤。对于在当地已有布局或计划进入乌市场的企业而言,应积极评估政策带来的成本优势,适时调整供应链与生产策略。 与此同时,企业也需系统性理解该国关税结构与清关实务,善用最惠国待遇、自贸协定等既有优惠,合规高效开展贸易与投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