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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国会正式通过了第67/2025/QH15号《企业所得税法》,新法规将于2025年10月1日起生效,并适用于2025纳税年度。
这一改革标志着越南税收政策从"普惠制"向"精准激励"的转变,旨在推动产业结构升级、促进绿色经济发展,同时应对数字经济带来的税收挑战。
对于计划在越南投资或已经落地经营的中企而言,理解新法规的核心变化不仅关乎税务合规,更是优化税负、提升竞争力的战略必需。
盈天东南亚将系统剖析新法的政策背景、核心变化与详细内容,帮助企业在变革中把握机遇、规避风险。
经济转型的战略驱动
越南“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数字经济占GDP比重达30%”“高端制造业突破发展”的目标。
在此背景下,税收政策需从“普惠性地区补贴”转向“精准产业扶持”:
数字经济崛起
越南数字经济规模年增长率超20%,但核心技术服务仍依赖外资,需通过税收优惠吸引数字技术研发、人工智能数据中心等领域投资。
高端制造突破
半导体、汽车组装等产业链环节是越南产业升级的关键,但本土企业技术薄弱,需借助外资补强,因此将半导体全产业链(研发、设计、封装等)及汽车制造纳入优惠范畴。
原有税收优惠的困境
过去以“工业园区”“经济区”为核心的地区性优惠,暴露出明显弊端:
资源错配
地区性优惠导致资本盲目流入低附加值产业(如传统加工),而战略产业因缺乏针对性支持难以突破。
竞争失衡
非园区企业与园区企业税负差异悬殊,破坏市场公平,且部分企业利用“税收洼地”空转利润,引发税基侵蚀。
新法规将于2025年10月1日正式实施,但具有重要的过渡性安排。
现有投资项目
对于现有投资项目已享受的税收优惠,原则上可继续执行至优惠期满,体现了"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为企业提供了适应新规的缓冲期。
新项目或扩建项目
2025年10月1日后启动的新项目或扩建项目,则必须完全适用新法规。
需注意!新法规将适用于2025年整个纳税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申报,企业需要立即开始评估新规对当前年度税务状况的影响,而不是等到2026年申报时再行调整。
取消工业园区优惠税率
企业入驻工业园区,无法再享受基于地理位置的免税期和税率减免。
仅对困难地区、特别困难地区、经济区、高科技园区提供优惠,与此同时地域优惠目录增设高科技农业园区、集中式数字技术园区。
调整税率及范围
引入优惠税率
1、增设两档优惠税率:
微型企业(年收入不超过30亿越南盾):15%;
和小型企业(年收入30-500亿越南盾):17%。
2、标准税率:20%
扩大优惠行业范围
补充关键数字技术产品生产、半导体芯片研发设计封装测试、人工智能数据中心建设、汽车生产组装等战略领域。
扩大免税收入范围
对技术研发、创新及数字化转型行业取得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最高期限3年;
从国家预算、政府投资基金获得的用于创新研发的资助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对碳信用、绿色债券利息,及碳信用和绿色债券初次转让取得的收入免税。
特殊行业税率
油气勘探和开发的税率为25-50%;
稀有和珍贵资源的勘探和开发的税率为40%-50%。
可扣除费用政策
扩大税前扣除费用范围
明确纳入科技研发和数字化转型、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减排等费用,放宽以上收入成本配比要求;
明确纳入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尚未全额抵扣且不属于可退税情形的进项增值税额。
补充不得税前扣除费用
每年支付给非信贷机构的贷款利息超过20%的不得税前扣除。
收入纳入规则(IIR)补足税抵免
企业因IIR而产生的补足税可抵免越南应纳税额。
调整非居民税收政策
扩大常设机构(PE)认定范围
将电子商务或数字平台纳入PE定义,非居民企业通过此类平台在越南取得收入即构成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就来源于越南的所得纳税。
修改资本利得条款
非居民企业直接或间接转让越南境内企业权益,转让方需按照交易总金额乘以适用税率缴纳税款。
越南《企业所得税法》的变革将重塑在越中企的税务环境,盈天东南亚从以下几个维度提供建议:
排查园区项目
确认现有优惠到期日,评估10月1日后新投/扩建计划能否搭末班车。
锚定"优先行业"
将产业政策作为投资决策核心要素,积极布局半导体、新能源等高潜力领域。
借力绿色研发抵税
将环保投入、技术升级纳入税务规划,主动申请额外抵扣。
借助专业咨询机构支持
建议企业借助专业咨询机构的支持,特别是越南本土税务师与跨境律所,帮助企业了解当地的法律法规,密切关注政策动向,定制合规方案。